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荀子對人性本惡的觀點,可說是中國思想史中,最早出現的人性理論。他在《性惡篇》詳盡說明人性本惡的觀點。

 

荀子說的性,是人與生俱來的本性,也就是人的動物性,他認為人生來就關心自己的利益,人只順從本性去追求自我利益的時候,往往會引起壞的結果,而人之所以為「善」,是因後天學習和努力而得來。所以社會必須有監督與懲罰的機制,以防治人性的「惡」在作祟,社會也必須學習禮義之道,以提升人之向「善」。

 

但孟子的「性善論」認為人生來就有道德心,即四善端,人有向善的本性,是內在的價值根源。人之為惡,是後天的關係。因為被誘惑、被蒙蔽,人才會誤入歧途。所以那怕是汪洋大盜,遲早也會良心發現,悔不當初的。

 

作為一個天主教徒,讓我想起天主教教義裡對人性也有很多著墨,據舊約聖經第一卷書創世紀的記載,人類祖先亞當和夏娃,原本快樂地住在伊甸園裡,因被撒旦化身的蛇所誘惑,偷吃了能知善惡的禁果,而被逐出伊甸園,而亞當和夏娃的子孫(就是所有的世人),一生下來就帶有「原罪」,而且跟亞當和夏娃一樣,不斷接受到外界的誘惑而犯錯,所以天主教的教堂裡都設有空間,讓受洗(受洗是天主教七件聖事之一,是要洗清人的原罪)後的教徒,每星期都以悔改之心,向神職人員「告解」(告解也是七件聖事之一),神職人員則代表天主赦免其罪。撇開宗教角度,告解其實是一個可以讓人不斷自我反省的過程,對個人的提升也蠻有用的。

 

我個人因為教企管課程的關係,常會踫觸到人的行為的議題,像客戶為什麼會不滿意,員工為什麼會沒熱忱、沒向心力、沒忠誠度等等問題,其中人性是很重要的研究課題。在管理學界與產業界,幾乎一面倒相信「性惡論」,所以企業設計了各種誘因(以引導員工作對的事情)、監督制度(以防員工作錯的事情)和懲罰規則(以嚇阻錯的事情再發生)。

 

雖然研究與實務幾乎都支持「性惡論」,但我比較相信人性是可善也可惡的,所以永遠都要給別人一個機會。人性「可善可惡論」,本質上是比較接近「性善論」的,只是我認為人性裡會有「惡」的成份,當人遇到某些特殊情況(像挫折、不確定性、危險)時,「惡」的因子會超越「善」的因子,讓我們動貪、動怒、動恨、甚至動武,做出自我保護或自利的行為。但當特殊情況過去,「惡」的因子也隨之消退,人會開始覺醒、後悔,「善」的因子會重新主導人的思想與行為。

 

所以當企業要提升高階主管的管理能力,找我規劃訓練課程或新的組織制度時,我的設計大都是以誘因(以引導員工作對的事情)為主,監督的機制為輔,而懲罰的制度絕對是能免則免。企業要讓員工有安全感,屬下踫到挫折時主管要輔導與開導,「惡」的因子就很難超越「善」的因子,員工也就(本意上)不會做出對企業不利的行為了。

 

方滿階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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