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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有人問我哈佛的個案要怎麼敎,這個問題真難回答,個案教學法是哈佛商學院的鎮山之寶,而且哈佛從1920年代已開始著手於個案教學,其中奧妙、秘訣也非三言兩語就能說清楚。但重要的是,我想個案應該不是用「教」的!

 

我在「哈佛個案在敎啥」一文有提到,個案的目的在傳遞「經驗」,而非教授「理論」,它讓我們「應用」而非「學習」理論。那個案是如何讓學習者「應用」理論與工具、累積「經驗」?

 

在個案進行時,我很喜歡劈頭就問「個案的真正問題到底是什麼?」這個問題其實很難回答。首先,有些個案會「表面上」點出一兩個問題,有些個案則觸及一堆問題,最難的個案是什麼問題都不直說。儘管個案已把問題點出,像是公司該不該花大錢提升客戶滿意度,但我往往會追問學員「問題真的是該不該花這筆錢嗎?還是你已看到更核心、更關鍵的問題?」

 

先假設大家都已確定核心問題是啥,接著我會要求學員找出問題發生的原因,舉例顧客滿意度為什麼會下降?個案有哪些資訊可以證明或支持這些原因?財報裡可以看出任何端倪嗎?哪些是外部原因?哪些是內部原因?那麼多的原因中,哪些最為關鍵?

 

大家注意到這個過程的重點嗎?學員們先是對核心問題的認知會有落差,接著會對核心問題的嚴重性有不同看法,我會問學員為什麼有不同看法,學員會提出理由支持自己的看法、認知和判斷。有些理由是客觀的(個案的內容或數據),有些是主觀的(自己過去的所學或經驗)。

 

我的角色不在於告訴學員什麼是對、什麼是錯,我是在引導學員利用一些觀念、架構、工具,和他們原有的經驗來挖掘、分析問題,我要幫助他們學會做判斷,做決策!這個過程就是「應用」他們的經驗、學來的理論和工具,讓他們犯錯(做錯誤的判斷)、修正、再犯錯、再修正、、、,這樣子學員才能累積以前沒有過的經驗。

 

哈佛的個案教學法不著重於「敎」(teach),它重視的是引導與促進(facilitate)。假如一個老師把個案的核心問題點出來,把重點告訴學員,把可能原因、可能解決方案提出,那學員根本無法犯錯,更沒辦法累積「經驗」。這種「講解」個案方式是完全違背哈佛的精神與方法論的。

 

企業也常把一些所謂內部個案拿來敎,我想這也無可厚非,但這只是「Best Practices」(最佳作法)的分享,這不能叫做哈佛個案教學!靜態且結構清晰的問題,可以透過最佳作法的分享或SOP來解。動態且錯綜複雜的問題,會因人、事、物、狀況而有不同分析、判斷、解決方法,也因此無法用最佳作法分享或SOP解決之!

 

方滿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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